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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新系统 12月12日起临时社保卡将停用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7-10-24 11:32
  昨日,记者从高明区社保局获悉,受门诊报销系统升级影响,12月12日起,临时社保卡功能将被停止使用,持卡人需尽早办理正式社会保障卡。

  “我要赶紧帮我家宝宝办回社会保障卡才行,上周才帮他买了医保。”昨日,家住铁岗村的村民黎慧容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无意中得知,临时社保卡自12月起便连接不了门诊医保系统。她便立刻向工作人员了解正式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

  高明区社保局表示,以往普通门诊医保一直以来均由高明区统筹实施和管理,高明区上线了独立的门诊医保系统,以方便高明区内参保人就医及报销。

  为统一医保刷卡就诊,针对尚未办理身份证如新生婴儿、学龄前儿童等社保卡参保人,高明区内专门设置门诊医保临时卡,作为该类参保人临时的身份凭证使用。

  本次临时社保卡的更换主要是因为佛山市五区范围内将上线使用统一的普通门诊系统,自12月12日起,高明区原有的门诊医保临时卡将不再适用于该系统,因此将会停止使用。

  那么换卡需要带哪些资料,到哪里更换?外来人口也可办理高明区社保卡吗?高明区社保局表示,依法享受高明区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高明区户籍人员以及非佛山市户籍人员,均可申办社会保障卡。

  由于从提交申请到正式领取社保卡,需要耗费一定时间,高明区社保局提醒市民尽早到相关银行进行办理。“参保人如不及时更换原持有的临时医保卡,持卡到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时,将不能读取其参保信息,影响其门诊的即时报销结算。”高明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温馨提示

  参保人申办社保卡可到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中的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填表申办。

  办理社保卡需带齐申领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材料)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领社保卡需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未领取二代身份证者,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申领人页复印件。同时,申领人及代理人需提供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电子照片(8周岁以下小孩申领社保卡可不提供,8周岁以上参保人无二代身份证相片的,须到指定照相馆照数码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