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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出台了医保新政策 最高报销90%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7-10-19 15:51
  眉山出台了医保新政策 最高报销90%

  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全市规范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日前,我市印发《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适用范围、原则,缴费标准、时间,报销比例等相关事项。

  眉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两档,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的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在户籍所在地(外地户籍人员在居住地)任选一档参保缴费。

  眉山出台了医保新政策 最高报销90%

  二

  按照《办法》,眉山各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元,

  一级医疗机构360元,

  二级医疗机构460元,

  三级医疗机构660元,

  异地(市境外)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

  具体报销比例为:

  按第一档缴费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按第二档缴费的报销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

  眉山出台了医保新政策 最高报销90%

  四

  ·异地(市境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下调5个百分点,除急诊急救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