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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9月起医保新增513种药品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7-09-01 09:11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李放)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9月1日起,北京市将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和国家组织谈判的36种药品共513种,全部纳入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

  据了解,国家组织谈判的36种药品包括治疗胃癌、肺癌、淋巴瘤、骨髓瘤等15种抗癌靶向药,以及糖尿病、肾病、心血管病等慢性病药物,大部分是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药品,患者普遍反映负担较重。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谈判,大幅度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0%,最高的达到70%。

  同时,为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北京市自9月1日起将同步调整扩大现有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现有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将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同时“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将增加纳入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至此,北京市门诊特殊病病种从最初的3种扩充至11种。

  调整后,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治疗,将在现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基础上,新增加42种药品,其中包含15种靶向治疗药品和国家新增品种中的相关药品。以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为例,国家谈判前年均药品费用23万多元,谈判后年均药品费用约9万元,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约为1万元,将大大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