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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制≠零门槛+终身制 读懂医保定点变局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7-08-10 17:49
  导语:

  曾有人预测协议制将使医保定点药店遍地开花,但实际上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这种差别不仅体现在协议制的推行速度上,更体现在政策执行的具体细节上。

  今年6月份,“南京市一年内新增医保定点药店694家,这一数字相当于此前15年的总和”——这条新闻刷屏药店圈。

  自两年前人社部发文明确规定,2015年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两定资格审查项目,改为直接对其进行协议管理后,便有人预测医保定点药店将遍地开花,南京市医保定点药店的火爆增速似乎印证了这一预言。全国其他地方情况也是如此吗?根据记者对广西、山东、江苏、重庆、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地的采访,发现各地区实行医保定点协议制的情况千差万别,这种差别不仅体现在协议制的推行速度上,更体现在政策执行的具体细节上。

  医保定点不再遥遥无期

  是否是医保定点药店往往是销售额能否大幅提升的关键,有些地区同一商圈内,医保店的销售额能达到七八百万,非医保店可能只有五六十万,如此之大的销售额差距使医保定点成为药店必争的资源。

  与高回报率相伴而行的是严苛的审批制,要获得医保定点资格,不仅有各种硬性条件规定,而且受执政者主观因素影响较多,很多地区实行“论资排辈”,按门店开业的先后顺序排队等名额,每年放多少名额完全没有规律,有些地区名额稀缺到两三年,甚至五六年都没有一个,比如江苏省昆山市。

  医保定点资格对药店营业额的巨大影响,加上申请医保定点药店的困难程度严重限制了部分地区药店行业的发展,因为新开店如申请不到医保定点资质注定会亏损,导致当地药店不敢轻易扩张规模,外地连锁的跨区域经营更是慎之又慎,从某种程度上说,医保审批制不利于药店之间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2015年人社部发文要求各地取消医保定点药店行政审批制以后,不少地区陆续开始实行协议制。与审批制度相比,实施协议制以后,各地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的过程更透明、更公开、更规律。

  实施审批制度时,很多地区什么时候批、批多少家医保定点药店完全无规律可寻,实行协议制以后,很多地区不再限制医保定点药店的名额,一年固定两次集中受理药店递交的申请材料,只要符合条件便可签约成为医保定点药店。

  实行协议制后,各地区的医保定点药店数量并未出现大家期盼中的井喷状,各地差别较大,有些多年未批过新的医保定点药店的地区增长较多,比如昆山,2017年新增128家医保定点药店;有些地区医保定点药店已经非常密集,比如湖北和湖南的一些区域,协议制后医保定点药店的增长也不明显,这些区域的医保定点药店之间的竞争非常充分;还有些区域虽然此前审批也比较严格,但考虑到监管难度,放开的名额也并不多,比如浙江绍兴,采取的是评分排名制,即使分数上线也要排名靠前才能拿到名额。

  虽然人社部要求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医保定点协议制,但目前已经实施医保定点协议制的多为省会级城市和发达省份的地级市,其他未实施协议制的地区不在少数。

  协议制≠零门槛+终身制

  虽然在医保定点药店名额上,各地实施医保定点协议制后有不同程度的放宽,但进入门槛未降低,有些地区甚至对药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协议期限内,通常采用评分制,低于一定的分值便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协议期结束后必须重新申请。在山东有些地区,如果该店被其他公司收购,所有的医保定点资格全部取消,需要新公司重新申请,医保定点药店的终身制被彻底打破。

  各地对医保定点药店的评分细则差别较大,有的地区较为笼统,甚至连药店从业人员都未感觉到审批制与协议制的区别,而有的地区则设置得非常细致,令药店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紧张感与危机感,这些实施严管的地区的医保定点药店的评分细则大体可总结出如下共同点:

  一、注册资金、营业额、纳税额。这几种评分项并非所有地区都会采用,通常上述金额越高分值就越高,营业额与纳税额以提供的有效税票为准。

  二.经营模式。是单体药店还是连锁药店在很多地区不会成为能否被批为医保定点药店的条件,但在实施协议制后的有些地区,连锁药店规模越大分值便会越高。

  三.经营时间。有些地区完全取消申请医保定点药店的开业年限要求,比如安徽合肥,有些地区经营时间越长的老店得分值越高,有些地区依然有硬性规定,比如北京,要求在注册地址连续经营5年以上,还必须能够提供24小时购药服务,并设有明显的夜间售药标志及售药窗口。

  四.营业面积要求。各地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经营面积要求不同,从40平到100平米不等,面积越大得分值越高。

  五.医保定点药店之间的距离限制。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柯云峰曾在两会上指出,医保定点药店之间的距离限制完全没有必要,他认为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中,医保店也应该在竞争中优胜劣肽,但实行协议制以后,医保店之间的距离限制并未取消,有些地区一刀切,只要没有超过规定的距离限制便不可以申请,比如北京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之间原则上有350米以上的可行进距离,有些地区则分级评分,比如昆山,以百度地图为准,将门店入口中间处设置为定位点,测量至周边各定点药店的直线距离,500米之内有两家医保定点药店的评分为0,有一家的评分为1,无定点药店的得2分,1000米之内无医保定点药店的得3.5分,1500米之内无定点药店的得5分。

  六.行政处罚记录、法人诚信记录。北京规定定点药店近3年须无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江西规定药店提交定点申请前两年内如被国家行政部门处罚,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及处罚两次以上的不得纳入医保定点;苏州、昆山同时强调了法人的诚信情况,至受理截止日,3年内如企业法人出现在当地的信用信息服务网站的黑名单中,一律不准入。

  七.租赁期限要求。如果药店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在苏州和昆山均为加分项,如果是租赁房屋,则按剩余租赁天数计分,剩余天数越多分值越高,北京、江苏盐城等地要求提交申请的药店的房屋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限在3年以上。

  八.药学服务人员要求。北京、盐城、苏州、昆山等多地要求药店须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经营中草药的药店须配有中药士及以上药学技术人员;上述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九.在售药品种类。各地要求的细则不同,苏州、昆山等地监管部门现场清点提交申请的药店内的所售品种,除中药饮片,如少于1200种则该项分值为0。

  其他还需要进行评分的项目包括药店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管理等等。

  从这些设计全面的得分项不难看出,监管部门对于医保定点药店的监管态度非常谨慎,有些地区社保局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监管工作甚至细致到当地工商局、卫生局、药监局的工作人员笑称自己可以忽略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监查工作。

  违约成本不同程度提高

  实行协议制以后,多数地区的医保定点药店管理模式从严进宽管模式过渡到宽进严管模式,但监管尺度松紧不一。纵观各地协议制度的实行情况,最常采用的三种手段是:

  一、建立健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江苏等地的摄像头要求高清无死角,通过屏幕能看清楚经过收银台的商品的细节信息,要求药店应保持视频设备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并与医药费用结算设备同步运转,视频监控设备一旦进入非有效工作状态,医保经办机构自动暂停该药店的结算程序。

  二、强化药品进销存台账管理,要求医保定点药店的进销存帐目与医保刷卡数据相符合。有些地区要求医保定点药店的进销存系统与医保结算系统相联,有的地区定期提取药店的进销存台账,如有不符,视情节严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三、对医保定点药店的刷卡审核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有些地区对这一点的要求非常细致,要求对刷医保卡者进行身份核对,对使用非本人医保卡(社保卡)的购药者进行身份登记,对参保人员的处方予以保留存档,对于单次大额购药进行原因登记,要求医保经办机构对代购药品登记记录、大额购药记录、存档处方适时进行检查,对代购药品未进行身份等登记的、用药量超出标准的、大额购药未登记原因的,相应费用不予结算;对处方保管不善的,纳入医保服务质量年度考核。

  医保定点药店增多后,社保局监管难度加大,各地的监管手段除传统的工作人员明查、神秘顾客暗访,更主要依赖互联网手段的实时监控、销售数据的审核,如发现问题,各地处罚力度也不尽相同。

  安徽合肥医保定点药店的准入门槛非常低,只要通过GSP就可以申请,甚至没有现场检查验收,但如果查到该药店有违规刷医保卡的行为,处罚非常严重,第一次罚几万元,第二次停刷医保卡半年至一年,第三次永远取消该店的医保定点药店申请资格,而且连锁药店中一家药店违规,该连锁的其他医保定点药店全部停刷。合肥各连锁药店为此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从思想上强化,从制度上则要求员工与公司签订协议,采用罚款、辞退等处罚手段,尽量避免门店员工为冲高业绩违反公司规定违规刷医保卡。

  在浙江省绍兴市,实施协议制以后,不仅申请医保定点药店难度更大,即使是早已审批通过的医保定点药店也要求重新参与申请。为有效监管医保定点药店,绍兴市社保局出台了非常细致的37条评分制,成立由七八十人组成的专家库,根据药店提交的材料、药店现场检查情况对药店进行评分,如果被扣掉12分便取消医保定点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再申请。

  同时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不允许开展任何营销性质的活动,不允许陈列母婴用品、食品、燕窝等非药品,保健品不允许陈列在药店靠近门口的前三分之一的陈列位,否则扣除三分。社保局一旦发现医保定点药店有违规操作,药店将无机会陈述,直接停刷医保卡三至四个月,这对于企业来说不仅是经济损失,更有损企业品牌,绍兴的药店老板们坦言企业管理中很大一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中,为规避员工违规操作,有些药店甚至组织管理者带队定期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