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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医院住院结帐处(新农合门诊报帐窗口)领取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0-03-31 15:34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要求,通过市人民医院医保科和相关科室的共同努力,我院已开展了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即时结报和2011年新的市级新农合补偿方案工作。
 
  在市级定点新农合医院开展即时结报,是指眉山市各区县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后,出院结账时在该定点医院按规定程序和补偿标准直接补偿给农民;同时为提高参合农民在市级医院的报账比例,对原补偿方案做了新的调整。
即时结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对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有利于促进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也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利用虚假病历、虚假医疗收费凭证等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基金,对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有着重要的作用。
 
  此次补偿方案的修改,不仅给参合农民带来了方便快捷的结算报账程序,也使参合农民在市级医院的实际报账率有了较大提高,给参合农民带来了很大的实惠,在保障了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就医问题的重要举措,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得到了基本缓解,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
 
 
 根据眉东合管办发[2011] 1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
  1、补偿比例:门诊就诊单次费用按50%补偿。
  2、封顶线:无起付线,封顶线每年每人80元,家庭成员可共用,以户为单位核算,当年门诊统筹余额不结转下年。
  3、报帐补偿流程:东坡区参合患者在本院门诊就诊后,凭合作医疗证、门诊发票、身份证(户口本),到医院住院结帐处(新农合门诊报帐窗口)领取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