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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妇幼保健院招聘药师和检验师

作者:丹棱妇幼保健院 更新时间:2020-03-31 15:34

根据工作需要,经丹棱县委编办同意,
 丹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临时工作人员分别在丹棱县人民医院、丹棱县妇幼保健院、张场镇中心卫生院、仁美镇卫生院工作(编外人员,单位自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卫计事业的优秀人才,招聘充实到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来,为全县卫计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招聘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除满足《2018年丹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临时工作人
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第五批)》(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外,还应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邮箱投递报名表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19日,应聘人员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下载《2018年丹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2018年丹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第五批)》表内“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栏”指定的邮箱。
(二)资格审查。工作单位对报名者网上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初审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时间(请报名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且保持畅通),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报名表》1份、本人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近照1张,按通知的时间到工作单位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且后果自负。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通知。我局根据综合面试情况,与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报县委编办审核备案后进入体检。
(四)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五)工资待遇。按自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试用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监督。招聘全程由我局纪检组负责监督。
附件:
丹棱县妇幼保健院招聘药学专业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学检验专业的公告
2.《丹棱县妇幼保健院招聘药学专业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学检验专业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丹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2日

丹棱县妇幼保健院招聘药学专业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学检验专业的公告
附件2 2018年丹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